酒后伤人致刑案 汨罗法院调解敲警钟
2025-05-20 09:15:58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游岚 | 作者:张雷          浏览量:1988

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张雷)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成功促成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实现谅解,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9月28日18时许,被告人郑某在饭馆用餐饮酒时与仇某发生口角。饭后,双方在朋友家再次争执。期间易某、孟某为帮仇某出头与郑某发生冲突,经他人劝阻后平息。

当晚7时30分许,郑某主动致电仇某、易某,约见协商先前矛盾。会面后,郑某与易某、孟某再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打斗中,郑某使用随身折叠刀将易某、孟某划伤后驾车逃离。经鉴定,两名被害人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郑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其家属已为两名被害人各垫付医疗费1万元。案件审理期间,易某、孟某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承办法官认为,本案系酒后口角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自幼相识,矛盾源于一时冲动,具有调解基础。若能实质性化解纠纷,比单纯作出判决更具社会意义。

为此,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审理全程,庭后组织被告人家属、辩护人与被害人方进行调解,通过释法明理促进双方和解。最终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方当场支付赔偿款12万元,被害人表示谅解并撤回民事诉请。

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人郑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自首情节及赔偿表现,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司法裁判不仅惩治犯罪,更重在教育挽救、维护公正、化解矛盾。当事人因酒后失态未能克制言行,最终使普通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付出沉重代价。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应以此为戒,理性处理矛盾,切莫因冲动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一审:柳勤进

二审:游   岚

三审:张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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